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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招聘中层副职岗位初试与复试工作安排的公告

2024-04-19

浙大控股集团关于公开招聘中层副职岗位

初试与复试工作安排的公告

 

根据《浙大控股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》,集团将于近期组织中层副职岗位的初试与复试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初试有关安排

初试包括笔试和首轮面试两部分。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:3

(一)笔试时间:2024424日(周三)上午9:00-10:00,应聘人员须在上午8:30点前到场

(二)笔试地点:浙大科技园C607会议室(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5号)。

(三)首轮面试:首轮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,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,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岗位情况另行通知;通过抽签确定首轮面试顺序,按照顺序逐一进行面试。

(四)计分方式:首轮面试结束后,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排名(初试成绩=笔试成绩×30%+首轮面试成绩×70%,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,由高到低按1:6比例确定复试名单,并在集团网站公告。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。

二、复试有关安排

(一)资格复审:考生参加复试前,需提供以下材料:身份证;学历、学位证书;职称证明、职级证明等。以上材料预先线上审核,现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,审验原件后,招聘单位保留复印件。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、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经认定后,取消应聘资格。

(二)时间地点: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
(三)面试方式:复试采用现场面试评分的方式。通过抽签确定复试顺序,按照顺序逐一进行面试

(四)计分方式:复试结束后,按照复试成绩排名,确定体检、考察人选,并在集团网站公告。原则上,考试复试成绩在本职位考生中列第一位且不低于90分的作为体检考察人选(总成绩低于90分的不作为体检考察人选)。复试成绩高于90分但在本职位考生中不列第一位的,如符合集团其他岗位资格条件,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集团其他岗位的调剂。入围体检考察的人选,如有不符合入职或自愿放弃的情形,集团有权决定是否依次递补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考生一律不准携带通讯设备进入笔试场所,进入考场前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存放,笔试结束后发还。如违反规定,现场取消其笔试资格。笔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,考生答题结束后经监考人员核对考卷信息后即可离开考点。
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集团党委组织部(人力资源部)负责解释。

 

联系人:集团党委组织部(人力资源部)徐老师、李老师;联系电话:0571-87951604

 

 

浙江大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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